据当地一位网友介绍,其打算开一家个体水果店,目前已取得个体工商营业执照,经营中可能会根据客户需求,将水果切好削皮出售,特咨询相关部门,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。
通州区回复:
经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。从事食品生产、食品销售、餐饮服务,应当依法取得许可。
但是,销售食用农产品,不需要取得许可。如果只对水果进行简单改刀、削皮处理,经营者可以不用办理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如果存在水果沙拉、果汁、蔬果拼盘等加工行为,则经营者需按规定依法取得相应许可。